1、 负责参与制订实验室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制订和完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先进实验室及个人评选的组织。
3、负责制订和完善实验室评估规章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做好校、院系、实验室三级实验室网络管理平台建立与管理。
4、负责实验室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制订实验室人员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实验室人员的业务考核。
5、负责实验室开放管理及对外有偿服务管理。负责学生在实验室进行创新活动的研究和实施。
6、负责全校实验室认证、基本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及实验室计算机管理数据库的管理。负责编制实验室基本情况一览表(教供三表)及软盘上报。
7、负责实验室工作量的计算、核实、统计及切块。
8、负责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立项论证、中期检查、鉴定和验收、效益跟踪管理、成果评奖。
9、配合后管处做好实验室用房分配及管理,以及实验室用房修缮、办公设施、环保安技、家具管理。
10、配合人事处做好实验室设置、人员定编、调配、培训、考核、职称评定工作。
11、配合保卫处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12、配合新区建设指挥部做好新区实验中心的建设。
13、 负责制订和完善一般专用设备、大精贵重专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其效益跟踪检查。
14、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实验室低值耐用品、工具类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5、负责教学设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负责设备维修费分配方案的提出及管理。
16、负责教学设施、实验室等专用仪器设备的建帐、建卡、销账。负责专用设备计算机数据库的管理。
17、负责教学设施、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的建帐、销账。负责教学设施、实验室工具类的建帐、销账。
18、负责编制一般、大精设备数据报表(教供二表)及软盘上报。
19、配合科技处、学科处、现代信息中心、工程中心、图书馆、临床医学院做好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20、负责实验室等专用捐赠物品的审核。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学设施、实验室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调拨、变价转让、报损、报失、清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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