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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党委组织部   |   2020年06月01日 11:33   |   人气指数:

各学院党委: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1.根据中组部关于组织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应转移组织关系。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确系特殊原因离校前暂时无法将组织关系转出的,本人须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书》(附件1),经学院党委同意并报组织部备案后,可将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暂留原学院党委至10月底。原则上10月底前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出。

二、工作安排

1.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0年6月。

2.各学院要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填写《2020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2)。转往省外和省内的要分别填写。

3.请于6月26日前,将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的《2020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haust.edu.cn

4.根据河南省委高校工委要求,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必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统。操作方法参照《全国党员管理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流程》(附件3)。转往省内的,全省网上审批,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转往省外的,要在确保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录入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各学院集中打印《党员登记表》、盖章确认后,到党委组织部加盖组织部门印章。同时还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由各学院派专职组织员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统一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去向等信息需由毕业生党员向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问询确定。

5.有出国(境)的毕业生党员,可按《河南科技大学出国(境)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和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的暂行办法》(附件4)要求,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

三、档案材料的归档和管理

党员档案一般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外调函、综合政治审查报告、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转正申请书等材料。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按照校党委组织部特制的入党材料档案袋所列清单次序认真审查,确保所有入党材料完整。

1.正式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入党相关材料一般存入本人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去向和组织关系去向不一致的,经本人申请,也可将党员档案单独密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密封后,由其本人携带转交至转入的党组织。

2.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入党相关材料装入统一印制的档案袋,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密封后,交其本人携带,以便预备党员所转入的基层党组织及时得到预备党员信息,按时考察转正。移交前要做好移交登记,提醒学生注意保管,防止丢失。专用档案袋可于6月26日前到组织部办公室领取。

3.入党材料归档前注意事项。一是清查是否有预备期满而尚未办理转正手续的预备党员,如有,请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二是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做好在校预备期间的考察记录,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随同其它入党材料一并归入本人组织档案。三是为了使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能够接受党组织连续的培养,可以把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所有材料装入一般档案袋,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密封后,交其本人携带。

四、相关要求

1.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工作。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鼓励其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加强党务知识教育,让其熟练掌握组织关系转接的程序和规定。三是要加强纪律教育,让其务必在有效期内落实组织关系,并及时寄回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

2.要加强对组织关系暂未转出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姓名于6月26日前发至组织部邮箱备案。要定期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督促组织关系未转出的毕业生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坚决杜绝出现“失联”党员。

3.要对转出的党员档案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如有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对党员材料提出质疑,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将按照《河南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河科大发〔2014〕39号),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要及时收集回执。毕业生辅导员是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和汇总组织关系回执。请于2020年10月12日前将回执送至党委组织部,坚决杜绝出现“口袋”党员现象。

5.毕业生党员一定要在有效期内,及时到接收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显示的党组织)报到。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3个月内,有介绍信丢失、过期、去向变更等情况,其本人要及时向原所在学院党委报告,申请重新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因介绍信逾期所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党员本人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李瑞广 联系电话:64231437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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