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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二级资产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20年10月21日 17:21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理顺学校各级资产管理部门职能和权责关系,建立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优化、监督有力、跟踪及时、管理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请各资产管理单位根据机构变动和岗位调整情况,重新确定本单位兼职资产管理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设置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管理原则,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其职责分工,切实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工作到位。

二、资产管理员职责

二级资产管理是在学校下设的各单位主管领导的指导下,由兼职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其职责包括:

1. 负责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的账、卡、物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2.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物资等的申请购置、上报审批、招投标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的验收、入账、登记、分发、统计报告、跟踪问效及其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变动、处置等必须经资产管理员签字方可生效;

4.定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学期进行一次抽查,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及时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上报本单位资产的报废、变更等情况,尤其对机构调整、离退休人员、调离人员管理的各类资产要及时办理移交和管理人的变更手续;

5.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6.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7.做好主管领导和学校交办的其他资产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三、兼职资产管理员的确定

(一)确定标准

1.资产管理员必须热爱资产管理工作,有责任心,熟悉本单位资产状况,掌握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

2.资产管理员应当由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担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熟练操作Excel、Access等办公软件。

3.资产管理员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工作调动,应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离岗前资产管理员必须做好资产管理交接工作。

(二)确定方式

兼职资产管理员由各单位推荐,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准。学校机关各部门、附属单位等其他单位资产管理员原则上由本单位办公室主任兼任。

(三)报送方式、时间

报送办法:填写XX单位资产管理员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zcglk@haust.edu.cn

报送时间:2020年10月26日前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64231637

附件:XX单位资产管理员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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