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河南省高校纪工委《关于报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个人自查表”电子版的通知》(豫高纪〔2016〕18号)的要求,全省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豫纪发〔2016〕14号)中,所有参加自查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和《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电子版需上报。相关要求如下:
1.请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按照学校9月13日开展《关于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的通知》时上报的人数,认真整理,确保电子版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准确无误,并于11月18日前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个人自查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校纪委邮箱。
2.各单位(部门)报送时将所有填报文档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加人数命名,个人表格请以姓名命名。
联系人:王全喜
电话:64231439
邮箱:hkdjwjc@haust.edu.cn
附件:
1.中共河南省高校纪工委关于报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个人自查表”电子版的通知
2.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个人自查表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