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团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5年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20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获得过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10月-11月15日)
1.各学院团委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事迹简介(自己撰写,300字以内)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河南科技大学团委@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4.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河南科技大学***(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
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以学院为单位送校团委,作为参加河南科技大学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11月16日至12月5日)
校团委根据各学院推选的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并在河南科技大学团委、河南科技大学学生会官方微博、微信平台上进行宣传投票,最终根据投票数量,结合个人事迹的评审结果,产生我校“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予以公示、表彰。
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1000元;
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500元;
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
我校“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将作为推荐人选参与上级团组织相关荣誉的评比。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团委要以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寻找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团委活动开展情况,评选出2015年度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优秀组织奖。申请优秀组织奖的学院,需于11月15日前提交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同时连同有关照片发送至tw8442@haust.edu.cn。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
3.创新机制,打造品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各学院团委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事迹分享会、自强事迹微电影微动漫、组织自强之星(候选人)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
联系电话:64231076 18437956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