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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通知

发布单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2018年09月14日 12:14   |   人气指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写好教育“奋进之笔”的总体部署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安排,现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申报工作(简称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高校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推荐方案》(附件2)要求,我校限报“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各一个,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学校将根据各培养单位或个人上交的材料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

按照《省委高校工委关于高校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推荐方案》文件要求,填写《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请表》(附件3)、《研究生党员标兵申请表》(附件4);上交党支部、党员事迹通讯报道素材(以第三人称视角叙述,字数在3000字以内,后期若因宣传需要公开登载、展示,不再另行征求推荐对象意见);自主选择提交党支部、党员事迹的PPT、照片、H5页面、3分钟视频等材料。

拟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18年9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支撑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致远楼201),电子版材料以“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报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或“研究生党员标兵+学院+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hkdygb@126.com。

三、申报标准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申报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2年。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广大研究生、促进研究生学习科研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近三年来(指2015年8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作用发挥、思想引领、党建工作、基层服务等方面有重大影响,产生良好反响,获得省级(含)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学术团队或科研组织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申报研究生党员标兵,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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