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及学校财务工作安排,我处将进行2018年度资产账务核对及资产折旧相关工作,现将年终固定资产业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在12月20日前完成报账的教职工,如需进行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登记,需尽快在资产管理平台进行完成登记。
2.已在资产管理平台进行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入账登记的教职工,需在12月20日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结相关业务,逾期资产管理平台将自动清除相关信息。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6日
上一条:财务处关于报送兼职财务管理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