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8—2019学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寒假期间科研工作,现将科技处工作安排如下:
1.2019年1月21日至2月22日期间,各单位若需使用科技处科研管理印章及办理科研紧急业务,请与科技处相关科室联系办理;
2.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成果报奖等业务集中受理时间按照上级部署另行通知;
3.值班时间及地点见附表。
科技处
2019年1月19日
上一条:校医院2018-2019学年寒假值班安排 下一条: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2018-2019学年寒假值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