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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单位:党委宣传部   |   2019年04月26日 10:43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氛围,学校决定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和我的祖国

二、参赛资格

学校教职工(按二级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申报)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纪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校工会、校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公司、艺术与设计学院

四、比赛办法

(一)参赛曲目:

规定曲目:《我和我的祖国》

自选曲目:从《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歌曲目录》中选取一首,具体曲目见附件2。

(二)参赛方式:

1、各单位须选派一个代表队参加,参赛者须为本单位教职工。合唱队队形整齐、新颖,精神面貌好。艺术与设计学院合唱团不参加比赛环节,只作为表演团体。

2、合唱比赛可采用钢琴、电子琴、手风琴、电子伴奏,伴奏人员请各单位自行安排,但须为学校师生。表演形式不限,可多样化(齐唱、轮唱、领唱、朗诵等)。

3、参赛代表队根据各单位教职工人数分为A组【单位教职工数75人以下】、B组【单位教职工数75(含)人以上】比赛,参赛代表队人数最高不能超过100人,参赛人数均不包含领唱、指挥、钢琴伴奏。

4、比赛不设初赛,直接进行决赛。

5、各单位参赛报名表(附件1)请于5月7日18:00前交至党委宣传部(致远楼31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swmbgs@haust.edu.cn,联系电话64231495,联系人:郭老师。

(三)比赛地点、时间:

1、地点:开元校区会议中心。

2、时间:2019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分细则

(一)评判标准

1、声音统一、音质纯净、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正确。

2、对歌曲内容和时代风格把握准确。

3、对歌曲有较好的艺术处理,指挥伴奏效果好。

4、声部层次清晰、丰满,具有较好的合唱艺术表现力。

5、精神饱满,服装整齐,台风良好,队形美观。

(二)评分办法

1、评分采取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该合唱团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公布小数点后两位,工作人员保留小数点后面4位数备查。

2、比赛采用现场打分,不逐个亮分,只宣布平均得分的办法进行。

3、比赛成绩以各参赛队的最后得分为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六、奖励办法

A、B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七、相关要求

1、各参赛队合唱、指挥及领唱必须是本单位在册教职工,伴奏人员在本校师生中产生或用伴奏带,不允许借用校外人员参赛。

2、各参赛队在比赛中应上下场迅速,不得无故拖延,影响比赛进程者要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3、各参赛队按抽签顺序提前在后台准备。

4、各参赛队如对比赛分数有异议,须在结果公布10分钟内提出,不得在现场喧哗,逾期不予受理。

5、比赛本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重在参与,倡导节俭,不攀比,不浪费,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党委宣传部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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