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指挥部 新校区简介 大事记 公告 新区快讯 建设周记 单体介绍 图片掠影

新校区建设相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各部门工作人员名单(部分)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各部门岗位职责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规章制度(部分)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规章制度(部分)

(一)、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热爱国家,热爱学校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及学校利益,一切以国家利益和学校利益为重,不做有损于国家利益和学校利益的事。
2、求真务实,大胆创新
尊重教育发展的规律,尊重学校的实际情况,有可持续性发展的观点;敢于面对工作中困难,勇于创新,善于用发展来解决问题。
3、严明纪律,依法办事
做事讲原则,一切依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对特定的工作要公开、透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4、钻研业务、高效工作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明确岗职要求、工作程序、法律依据和办事原则,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
5、尽职尽责,团结合作
善于思考工作中的问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决不玩忽职守。要有整体观念,工作中讲全局、讲团结、讲合作。
6、严格自律,廉洁奉公
自觉提高自己思想修养,勇于以国法校纪规范自己言行,做到光明正大,做事清廉,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私。
7、艰苦奋斗,自觉奉献
对日常办公、因公接待、外出办事等工作,应克勤克俭,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不斤斤计较个人利益,要有自我牺牲精神,一心为公,乐于奉献。

 
(二)、河南科技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受理事项首问责任制
为使新校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快速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指挥部受理事项指上级领导的指示、同级部门的请求、下属部门的请示。凡最先接到受理事项的指挥部工作人员即为该受理事项的首问人。首问人是受理事项的第一责任人。
2、若受理事项属首问人受理范围,首问人应直接对受理事项进行处理。
3、若受理事项不属首问人的受理范围,首问人应立即将受理事项转移到有受理权的部门,有受理权的部门负责人为该受理事项的第二责任人。第二责任人负责对受理事项的处理。
4、若首问人不清楚受理事项的受理部门,首问人应立即向上级领导请示,然后根据领导的指示由相应部门对受理事项进行处理。
5、各责任人应在自己职权范围内按相应规定快速、及时、准确地对受理事项进行处理,不得因推诿、渎职而贻误工作。
6、各责任人因未按规定及时对受理事项进行处理而给新校区建设工作造成损失者,指挥部将按损失大小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调离指挥部岗位。
 
(三)河南科技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督察督办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为保证新校区建设各项工作快速、高效地开展,确保新校区建设的各项目标按时实现,使新校区督察督办工作走向制度化,结合新校区建设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督察督办工作的对象
指挥部督察督办工作的对象为指挥部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各监理单位。
二、督察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
1、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校区建设领导小组所做出的决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
2、指挥部所作决定的落实情况;
3、重大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
4、指挥部各部门、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周计划、月计划、年计划的完成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5、指挥部领导批办、交办的其它督察督办事项。
三、督察督办工作的原则及要求
1、领导负责原则: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原则,凡需要下发书面“督察督办通知单”的事项均需要有关领导审批。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所督办的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督察督办办公室只负责督察督办工作的立项登记、初审、呈批、安排、协调、反馈等具体工作。督察督办部门不能直接代替承办部门处理所督察的具体事项。
3、实事求是原则:督察督办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和工作情况,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理得当。
4、服务性原则:督察督办工作要以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工程建设第一线为出发点,不得借工作之便营私舞弊。
5、时效性原则:督察督办工作要高质高效,急事急办。对于重大督察督办事项要一抓到底,因延误时机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督察督办工作程序
1、 领导签批、立项。办公室将收集的督察督办项目,交主管领导签批立项。签批意见应明确督察负责人、办理时限及要求等。
2、督察督办工作的实施。(1)办公室将督察督办工作立项登记后交督察督办负责人。(2)督察督办负责人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拟定督察督办工作方案。(3)各承办单位接到督察督办事项通知后,应按领导批示和要求抓紧落实,并及时向督办负责人反馈办理结果。(4)对于推诿扯皮、久拖不办、因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反馈督察督办结果。督察督办负责人收到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后,要认真审查其是否符合交办时提出的要求,情况是否清楚,工作是否落实。符合要求者,将督察督办结果交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并按程序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对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督察负责人再次办理。
4、归档。督察督办工作及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办公室按档案部门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五、督察督办的形式
实施督察督办工作,一般可采取通知、召开协调会、检查工作等多种形式,定期催查。同时应及时了解督察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协调工作。
对督察出的问题及督察结果应及时形成文字材料,交办公室汇总后送指挥部领导参阅,必要时可用板报或通报形式公布。
 
(四)、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证我校新校区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严肃指挥部劳动纪律,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河科大人[2003]14号),结合我校新校区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考勤
(1)、考勤是指挥部人员出勤、缺勤、请假、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是学校向指挥部工作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的依据之一。考勤分为正常上下班考勤和节假日加班考勤等。
(2)、正常上下班考勤指按学校正常作息时间所进行的考勤;夜班、加班考勤是对因工作需要在夜间连续工作四个小时以上所进行的考勤;节假日加班考勤是对因特殊工作需要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工作时间内进行的考勤。
(3)、指挥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如在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处理公务,须向主管领导说明去向和工作内容。指挥部各部门应设立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以利检查和监督。
(4)、考勤员由指挥部办公室指派专人担任。
2、请假及处理
(1)、指挥部成员因公出差或因私人之事不能正常上班,应向本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部门负责人请假应报请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请假二天(含)以内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二天以上者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指挥部领导批准。
(3)、因公请假其工资(含津、补贴下同)照发。因私事请假(事假)月累计3天以内或全年累计在10天以内的,工资照发;月累计超过4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1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个人日均工资的40%;全年累计事假超过45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个人日均工资的100%。
3、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1)、指挥部成员未请假15分钟不到岗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离岗视为早退;
(2)、迟到时间或提前离岗时间在15分钟以上的,迟到、早退累计5次或擅自离岗累计3小时以上的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3)、对迟到、早退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给予批评教育;对旷工人员除按规定扣发工资外,还要视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4、其它
(1)、指挥部各部门工作应集中精力在正常工作的八小时内完成,加班工作应进行严格控制。
(2)、本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中未尽事宜按《河南科技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关于加强新校区建设宣传工作的意见
新校区建设工作周期长,涉及面广,师生关注程度高。为保证指挥部宣传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加大对新校区建设工作宣传力度,经指挥部研究,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1、指导思想与任务
新校区建设宣传工作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及时宣传新校区建设的工作成就、通报新校区建设的工作动态、反映师生员工关心新校区建设的心声,使宣传工作真正起到通畅信息、凝聚人心的作用。
2、宣传方式
配合新校区建设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策划对外、对内宣传工作。对外宣传主要通过中央、省、市级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信息等,宣传我校新校区建设,扩大我校影响。对内宣传主要通过在学校网络主页上建立新校区建设网页,在校报上开辟新校区建设专栏,在学校工作信息上及时发布信息,办好新校区建设工作简报,开办指挥部宣传橱窗专栏,建立大型宣传广告栏等形式对新校区建设工作进行宣传,从而保证师生员工能及时了解新校区建设的情况。
3、组织领导
为协调好新校区建设宣传工作,研究新校区建设宣传工作有关事项,使宣传工作快捷及时,特成立新校区建设宣传组。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组成。
4、几点要求
(1)宣传活动要进行认真策划,保证宣传效果。
(2)注重宣传时效,重大事项应及时宣传报道。
(3)所有宣传材料应保证客观、真实、准确。
(4)所有宣传材料应经相关部门核实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发布。重大的宣传内容应提交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审定。
 
(六)河南科技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机关工作人员聘用暂行办法
一、为建立一支务实创新、精干高效、廉洁奉献的指挥部机关工作人员队伍,保证新校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聘用办法。
二、本办法聘用人员是指新校区建设指挥部部门负责人(不含)以下的工作人员。
三、条件和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河南科技大学。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相应工作岗位职责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3、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自我牺牲精神。
4、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
5、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学历可适当放宽。
四、聘用程序
1、各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内在全校范围物色人选。
2、指挥部办公室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指挥部聘用工作组研究确定人选。
4、学校人事处、指挥部聘用工作组与被聘用人选所在单位协商。
5、报学校审批并进行调配。
6、指挥部部门负责人与被借调人选签订上岗聘约。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1、所有被借调人员其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新校区建设工作完成后,被借调人员原则上仍回原单位工作。
2、所有被借调人员的工资,按其在原单位所被聘用岗位的满工作量由校人事处会同原单位进行核发。
3、所有被借调人员的工资发放渠道保持不变。
 
(七)河南科技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总指挥办公会是总指挥在指挥部职责范围内决定有关事项的会议。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会议参加人员与主持人
参加会议人员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根据研究议题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总指挥主持。总指挥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副总指挥主持。
二、议事范围
1、学习并贯彻执行省市领导机关和学校关于新校区建设的工作方针、重要指示,研究决定实施方案。
2、讨论新校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拟交学校讨论决定的建议或议案。如年度工作计划、制度建设问题、队伍建设问题、年度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重大项目、规划设计的重大变更等。
3、研究新校区建设的阶段性实施计划,处理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4、听取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其提出的重要问题。
5、研究处理新校区安全、管理秩序的重要事项。
6、总指挥认为应提交办公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会议时间
总指挥办公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时间为周一上午8:30分,遇到特殊情况可调整开会时间。
四、议事规则
1、总指挥办公会议的举行,由指挥长提出议案。
2、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部门提出的会议议题,应先交办公室汇总,由总指挥最后审定。
3、会议决定问题,要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后做出总结并记录在案;若有大的争议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可暂不做结论,留待以后再议。
4、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对有分歧的意见,涉及保密或未作决定暂时需要保密的事情,与会人员不得随意传播或扩散。
五、议定事项的处理
经总指挥办公会议议定的议题,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并督察相关职能部门抓紧落实。职能部门要将落实办理的情况及在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在规定时间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督办情况报指挥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