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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团委 /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 10:44 / 人气指数:

各学院: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李克强总理亲自提议举办,目前已成功举办四届,位居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首位,是目前国内规格最高、最具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双创”顶级盛会。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等部委联合主办,全国总决赛将于2019年10月在浙江大学举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见附件1),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服务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特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育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放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校办产业管理处、校友总会办公室、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等具体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1)。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下设主赛道(四个组)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两个组)两个赛道。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该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六、赛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9年4月)

1.做好赛事组织发动工作。各学院要深度挖掘教师的科研项目成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加强与毕业校友联系,深度挖掘毕业五年之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在职生),特别是已经创业的校友参与本次大赛;同时,积极动员指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发挥专业特色,结合学科优势积极参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深入开展。

2.精心遴选培育参赛项目。要充分挖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构建“优势专业+特色项目+创新团队”模式,在教师科技成果转化中培育“高精尖”参赛项目。

(二)参赛报名(2019年4月5日-5月25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见附件2)。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4月5日,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队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见附件3)。

1.项目计划书:上传文件要求为pdf、word格式,大小不超过20M。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计划书后一并上传。

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见附件4)。

2.项目展示PPT:上传文件要求为ppt、pptx、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M。

(三)竞赛安排

1.初赛(2019年5月26日前)

(1)各学院团委书记(负责人)作为学院大赛的联络员,负责收集和传递赛事相关信息;各学院的参赛项目(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由各学院组织院内选拔赛对参赛项目进行路演和评审,评选出本学院申报项目总数的20%,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复赛。

(2)各学院推荐进入校级复赛的项目数为本学院申报项目总数的20%,其中申报项目总数以大赛申报系统5月25日12:00之前统计的有效作品数量为准

推荐到校级复赛的项目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7日将《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项目计划书、项目PPT电子版拷贝校团委综合事务部(图书馆303室)。同时,《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并报送。

2.复赛决赛(2019年6月)

(1)校级复赛:组委会组织校外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项目进入校级决赛。

(2)校级决赛:进行现场答辩和项目路演(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励政策

1.参赛学生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6),参与大赛和获奖的本科生可以认定相应的课外培养学分。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7),对在省赛和国赛中获奖项目团队予以奖励。同时,荣获国赛金奖的团队前三名、银奖的团队前两名、铜奖的团队第一名,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本科生在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时优先推荐;研究生在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时优先考虑。

2.指导教师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省赛和国赛中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与学生同等标准给予奖励。对于指导学生在国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将在职称晋升中予以体现。

3.组织学院

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和大赛(校赛、省赛、国赛)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并予以奖励。

八、工作要求

1.组织实施。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特别是研究生积极参赛,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初赛组织工作。

2.项目培育。各学院要注重鼓励师生共创、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参赛;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赛;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参赛;要大力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用师生创新创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精准脱贫扶贫。

为便于信息沟通和交流,请各学院负责大赛的联络员、参赛项目(每个项目1名老师+项目负责人)加入互联网+大赛工作QQ群526928049,大赛重要资料以及通知文件会在群中发布。

校团委联系人:皇甫毅

联系电话:0379-64231442

邮 箱:hfy@haust.edu.cn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次竞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

                                   河南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