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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8:58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加强教育提醒

节日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种形式的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纪律、懂规矩、存敬畏、守底线,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二、做到令行禁止,保证廉洁自律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模范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等拜访活动;

3.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格执行公务车辆节假日定点封存规定,各公务用车管理单位要在节日放假前一天上午12点前将本单位封存和因公不能封存公车信息(车牌号、车型号、停车地点等)报纪委办公室备案。

4.严禁公款吃喝或相互宴请;

5.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健身、娱乐活动;

6.严禁出入隐蔽场所吃喝或参与赌博等活动;

7.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8.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券(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电子红包)和土特产品等;

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10.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向学生提供商业服务取得收益等;

11.严禁参与由管理或服务对象出资组织的旅游及宴请、健身、娱乐活动。

三、从严监督执纪,强化协同联动

校纪委将强化协同监督,联合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查各类节日不廉洁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0379-64231971

举报邮箱:jw@haust.edu.cn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