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0年清明节即将到来,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的通知》,根据省纪委监委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安全过节、廉洁过节。
二、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要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教育引导教职工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或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清明节期间发生的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964231971,17719257926
电子邮箱:jw@haust.edu.cn
附件: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的通知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