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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纪委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16:18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和中纪委、中组部有关干部换届的纪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守换届纪律

在本次换届工作中,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落实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规定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和精神要求: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对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人选资格,并依法依纪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权利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落实工作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勇担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严格按照《河南科技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实施方案》要求,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

各单位(部门)要保持正常工作秩序,当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学、事业发展工作,确保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讲大局,正确对待岗位变动,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换届期间坚守原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尽责。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在换届期间擅离职守、推诿推卸、消极怠工等行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工作是重要的组织人事工作,更是严肃的政治工作。组织本次换届工作的相关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全校纪检监察系统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把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单位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出现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对查实的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严肃责任追究,决不姑息迁就,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举报电话:0379-64231439(校纪委);0379-64231099(组织部)

举报邮箱:zzb2020@haust.edu.cn        jw@haust.edu.cn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