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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5:21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驻教纪监发〔2023〕1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廉政专题研究项目已列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023年度廉政专题研究项目按照资助方式分为委托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委托项目、一般项目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其中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指导项目设校内重点项目、校内一般项目和培养项目,研究经费由学校统筹解决,其中校内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校内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培养项目只立项不资助。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教育工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工作安排,强化政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以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申报资格

2023年度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经验,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提倡并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对策性研究课题的申报。

申请者必须是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数量要求

每位申请者当年只能申报1项研究项目,未完成往年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者(包括廉政专题研究项目)不得申请新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2个项目。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及其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硕士、博士论文的研究内容申报。

每项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且校级领导申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申报总数的20%。

(二)课题申报内容要求

申报者须按照《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课题》(附件1)中的课题原题申报,不受理自拟题目的项目申报。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五、评审方式

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初评时采取匿名方式,对不显示申请者姓名、所在单位的《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书活页》进行评审。在匿名初评基础上对《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书》进行最终评审。

六、成果结项形式及时间要求

本廉政专题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须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

七、材料报送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校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课题、申请书内容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和信誉担保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校属各单位须在2023年5月12日前,将本单位《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A3 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三份)和《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纸质材料盖章后,报送至校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博园A105),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jw3s@haust.edu.cn。联系人:朱小波,电话:65627058。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