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豫财企【2016】19号)的通知要求,我校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均在此次上报范围,请相关企业依据要求认真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各单位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和应交收益金额等,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企业审计报告(原件)、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和基本情况等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校办产业管理处,电子版请发至邮箱:xbcyglc@haust.edu.cn。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办产业管理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