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工信厅及教育厅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二届全省中小企业与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工信联企业〔2015〕106号)要求,结合2014年产学研活动对接情况及我省高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科技成果须是我校科研人员牵头的研究成果,且在《关于公布2014年省级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的通知》(豫工信联企业〔2014〕440号)中没有立项,也没有获得过省级财政奖补支持,其他要求按“豫工信联企业〔2015〕106号”规定执行。
二、《河南省科技成果(高校、科研院所)征集表》,命名为“XX科技成果”,以压缩文件的形式于5月8日前发至chengguo@haust.edu.cn和kj_hetong@haust.edu.cn;其中每个成果的word文档均以“成果名称”命名。
科技处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