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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3日 15:43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并报学校领导同意,现就做好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每个二级党组织可推荐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可自愿申报。

二、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师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推荐对象主要从2012年、2015年学校已经表彰的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委中推选。推荐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曾被表彰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再推荐。已故党员不推荐。

三、推荐要求

1.遴选推荐。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推荐条件,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组织填写推荐对象审批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于2016年5月4日下午6:00前,向党委组织部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含照片)发送邮箱:zzb@haust.edu.cn。

2.考察审核。校党委组织部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充分考虑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情况、抓党建工作述职情况、党建工作综合检查情况以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情况等,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意见,同时听取纪检等部门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向校党委做好汇报。

3.研究上报。校党委根据初步推荐对象情况以及考察审核等情况,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后,以党委名义向省委高校工委报送有关推荐材料。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