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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3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6日 11:17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3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属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处级调研员不再参加本年度的检查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学校《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责任情况;定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解决重要问题情况;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等。

2.落实“八项规定”及廉洁从政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加强作风建设情况;遵守《廉政准则》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和校规校纪情况等。

3.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廉政教育情况;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情况等。

4.落实“三重一大”和校务公开制度情况。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情况;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包括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情况;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情况等。

5.学校行风评议和行风建设情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规范学校收费情况;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情况;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情况等。

(二)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

2.落实“八项规定”及改进作风情况。

3.遵守廉洁自律工作及履行廉政承诺情况。

4.接受监督情况。

三、考核方法

此次考核与学校年终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限期整改,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责任制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有关要求

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进行自查,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廉要包含上述考核内容),处级领导班子填写《落实“三重一大”和校务公开制度自查表》,处级领导干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填写《领导干部清退会员卡报告表》。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把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上述3个表格报校纪委办公室,以便汇总和归档。电子版本发至校纪委信箱:hkdjwjc3@ haust.edu.cn。

附件:1.处级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和校务公开制度自查表

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3.领导干部清退会员卡报告表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