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高校工委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档案的管理,开展党员档案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核查对象:全校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
2.核查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团组织推优表、综合政审材料、党校结业证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转正申请书等。
3.核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经清查后,填写《党员档案管理情况》(详见附件),于9月14日上午8:30前,将电子文档发至组织部邮箱:zzb@haust.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12日
附件列表:
党员档案管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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