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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2016年年终工作安排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09:31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工会:

根据校工会工作计划及省教育工会《关于2016年年终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年终工作安排如下:

一、省教育工会年度先进申报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推选

1、推选范围及名额

(1)从我校工会专兼职干部(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校工会、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中推选产生。近三年已获得省优秀工会干部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2)推荐名额2名。由各基层工会在本单位工会干部中推选1名,在全校范围其他单位工会干部中推选1名。其中本单位推荐人选要填报推荐表,另外1名上报推荐名单(推荐表见附件1)。

(二)、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

1、女职工先进集体评选

(1)女职工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以科室、教研室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科室或教研室。

(2)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及要求

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名额2个。符合评选条件的工会在本单位推荐1个,在全校其他单位推荐1个(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

2、女职工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1)女职工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应是直接从事教学、管理、服务一线工作,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一线女职工。

(2)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及要求

先进个人名额2人。基层工会本单位推荐1个,其它单位推荐1人(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

(三)评先要求

1、各单位在推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民主推选。

2、各基层工会推选结果要经基层党委同意,报送推荐表和先进集体总结材料。

二、校级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及女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申报

各基层工会请严格按照《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女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的通知》(见附件4)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三、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申报工作

(一)困难职工帮扶申报工作

1、救助对象 按照规定参加2014年度帮扶资金捐款的在职工会会员(2015年已经接受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不再申报)。

2、申报程序 符合救助条件的工会会员应持本人医疗费用等有效单据填写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审批表见附件5),报所在部门基层工会进行研究,经基层党委同意后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组织医院专业人员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交由校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统一研究后,经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予以补助(救助内容、申报流程及审批表见校工会网页“工会文件栏”河科大教工【2011】11号文)。

(二)双节“送温暖”申报工作

各基层工会认真做好困难职工的调查登记工作,确因家庭困难由职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6),写清申报理由,报各基层工会研究同意排序报送工会办公室。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致远楼517),电子版发送工会邮箱:hnkjdxgh@haust.edu.cn。

四、基层工会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各基层工会按照要求和规定程序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重点讨论通过各单位制订的《绩效津贴分配办法》,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女工委员,完成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替补工作等(具体相关程序见附件7 )。

附件:

1.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

2.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表

3.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表

4.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和女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的通知

5.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

6.“双节”送温暖困难职工登记表

7.关于召开基层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校工会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