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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河南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5:15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校内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学校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学校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牵头单位

评选类别:文明单位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评选类别:文明班级牵头单位:学工部、研工部

评选类别:文明宿舍牵头单位:后勤集团公司

评选类别:文明家庭牵头单位:校工会

评选类别:文明教工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评选类别:文明学生牵头单位:学工部、研工部

二、评选标准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考评办法(修订)》(河科大发〔2015〕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三、评选名额

1.文明单位评选比例约为校属二级单位总数的30%;

2.文明班级评选比例为参评学院班级(不含新生班级)数的5%;

3.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为学校学生宿舍总数的2%;

4.文明家庭评选比例为学校家庭总数的2%;

5.文明教工评选比例约为学校教职员工总数的6%;

6.文明学生评选比例为学校学生人数(不含新生)的2%。

四、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

1. 考评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

2. 12月20日前,各申报单位将《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1)、创建总结(2000字左右)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到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jswmbgs@haust.edu.cn。联系人:郭迎新(64231495),办公地点:开元校区致远楼317室。

3. 12月20日前,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文明教工名额分配表》(附件7)要求,将《文明教工申报表》(附件5)、汇总名单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到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swmbgs@haust.edu.cn。

4. 各牵头单位可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认真完成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时间、形式由各牵头单位自行安排。

5. 12月29日之前,各牵头单位将评选结果报学校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经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审核后,予以公示表彰。

五、相关要求

1.此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注重创建过程和创建成效。要把文明创建与推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创建特色。

2.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比标准,抓紧时间安排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检查、考评、评选、审核等各项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