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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研究生省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 17:50 / 人气指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3〕40号)(见我校就业信息网—政策法规—省市文件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求职补贴的对象和范围

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4届毕业研究生。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1、发放原则: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

2、发放标准: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12月23日—26日,各培养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2014届毕业研究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材料包括:《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材料(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县、乡民政部门开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若低保证是祖父辈的,祖父辈需与学生本人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户口本首页和本页复印件(如毕业生户口因上学或其他正当原因迁出的,需父母户口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开具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一卡通绑定的建行卡)复印件,上述材料一式二份。

2、初审公示:各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单位内公示不少于2天。

3、上报:12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报送材料应包括:拟享受求职补贴学生的公示情况、《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表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拟发放一览表》(附件2)。其中,将个人申请材料(各一式二份)、附件2(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和公示情况报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培养单位的公示情况及附件2的电子文档发至:yjsgzb@mail.haust.edu.cn。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4、拨付资金:由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合理确定拨付方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发放求职补贴工作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学校、社会、学生关注度高,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发放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2、加强宣传。各培养单位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国家、省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好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

3、加强监督。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坚持原则。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