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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七一”期间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30日 10:20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开展慰问党员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组织工作的一项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本次活动的慰问对象为生活困难的党员,主要条件如下:

1.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河南科技大学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

2.党员本人因大病、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导致的生活特别困难。

3.党员本人因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特别困难。

4. 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二、程序和时间

1.支部申报。各党支部在认真调查摸底、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研究,以支部为单位向所在二级党组织提出生活困难党员名单,并说明困难情况。

2.二级党组织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各支部上报的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核实,研究确定困难党员1-2名(若无合适对象,也可不推荐),组织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生活特困党员补助对象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7月1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到组织部邮箱:zzb@ haust.edu.cn。纸质版加盖党委公章后于7月1日下午6:00前交到组织部办公室。

3.学校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审核生活困难党员申请表,研究确定慰问党员初步名单,并报校党委批准。

4.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慰问金的发放,开展对困难党员的慰问活动。

三、工作要求

1.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慰问党员活动的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确定好慰问对象并精心组织慰问活动,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激发他们爱党爱国的情怀。

2.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慰问,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兼顾党员感受。要认真听取困难党员意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活动收到实效。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