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省科技厅决定面向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和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开展“科研团队”备案工作,并制定了《“科研团队”审核备案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和服务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认真学习《“科研团队”审核备案办法》,使相关科研人员明确“科研团队”备案工作的意义。各申报单位要高度负责,根据单位科研现状、人才构成等实际情况严把本单位申报“科研团队”的质量和数量,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以前河南省科技厅认定的“创新型科技团队”这次不需要填写科研团队申请表,仅需填写团队汇总表并经所在单位统一上报。
二、具体要求
“科研团队”要填写《科研团队申请表》及“科研团队”备案汇总表,各单位汇总后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科研团队”备案汇总表及申请汇总表一份于10月24日下午下班前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jihua@haust.edu.cn)。
2015年度河南省科技厅项目要求以科研团队为研究主体申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科研团队备案工作,务必按时报送。
科技处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