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依照《河南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暂行)》(河科大发〔2015〕9号)有关规定,2016年1-6月份精神文明建设奖需经相关单位考核后进行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考核单位(校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办、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工会、计生办)要认真对照《管理办法》,提出考核意见(见附件1),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16年7月7日前报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要求提出本单位人员2016年1-6月份精神文明建设奖的书面发放意见(见附件2),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16年7月7日前报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在开元校区致远楼317室,联系人:杨协力,电话:64231495。
附件:
1、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的考核意见(负责考核单位填报)
2、河南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登记表(基层党组织填报)
河南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