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广大学生关注心理健康,健康快乐成长,不断提高大学生自我认知、自我教育、自我调节的能力,根据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九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邀请专家进行心理健康专题讲座(见附件)。
(二)现场心理咨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分别在开元校区和西苑校区开展现场心理咨询活动(见附件)。
(三)心理电影展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分别在开元校区、西苑校区、景华校区和周山校区各开展一场心理电影展播活动(见附件)。
(四)校园心理作品朗诵比赛。大赛由学生工作处主办,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承办。
(五)心理问题联合评估会诊。各学院于宣传周期间对本院学生进行心理问题筛查,将典型心理问题学生情况于11月2日前报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学院进行联合评估会诊。
(六)分发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材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联合各心理社团在全校分发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材料。
(七)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信息宣传。广泛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心理咨询电话、心理咨询室地点、心理咨询时间安排等信息。
(八)学院特色活动。各学院根据自己的情况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是是集中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的重要方式,对于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自我发展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力求结合学院实际和学生心理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拓展形式,确保实效。各学院要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体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要积极拓展教育形式,要注重突出亮点,形成特色。要充分发挥心理联络站、学生会、学生心理健康社团等组织的积极作用,发挥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自助和互助作用,切实帮助学生缓解来自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压力。要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根据大学生生理心理特点,认真做好心理卫生常识辅导和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为实现学校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校报、校园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次宣传周活动将设学院组织奖、心理作品朗诵比赛单项奖等奖项。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学院活动情况和活动效果进行评比,对获奖的学院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本次评比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量化考核挂钩,请各学院及时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