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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资产清查第一批单位自查报告审核通过的通告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17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广大教职工:

2015年资产清查工作正在有序展开。现将第一批自查报告经审查通过的单位公告如下:

外事处 2015-09-23 提交

统战部 2015-09-30 提交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5-09-30 提交

劳动服务公司 2015-09-30 提交

学报编辑部 2015-09-30 提交

基建处/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2015-10-08 提交

社科处 2015-10-08 提交

后勤集团公司 2015-10-08 提交

人文学院 2015-10-08 提交

校办产业管理处 2015-10-08 提交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15-10-08 提交

机械装备先进制造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2015-10-08 提交

工程训练中心 2015-10-08 提交

国防生办公室/国防生大队 2015-10-08 提交

国际教育学院 2015-10-08 提交

后勤管理处 2015-10-09 提交

资产清查是学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按照“河科大办[2015]18号”文件的要求,参照“关于2015年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2015年7月13日发)”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广大教职工要从我做起,为改善学校工作贡献力量。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是2007年1月1日(含)之后购置的固定资产,要落实到人,做到账、物、标签完整一致。缺少标签的请各单位集中到设备科索取。2007年1月1日之前购置的固定资产账目要作为后期提交资产报废申请的依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