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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级新生学生证和发放校徽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7:02 / 人气指数:

各学院:

学生工作处定于近期办理2015级新生学生证和发放校徽,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持《河南科技大学2015级新生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学生证和校徽,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学生证信息;

2、信息填写完毕后由学生管理科审核、加盖乘车优惠章,最后到学校行政科加盖学校公章;

二、领证时间: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30日

三、填写说明:

1、学生证照片一栏必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

2、“证字第号”一栏按学籍信息的标准学号填写,如学号151412010323;

3、“办证日期”一栏统一填写为:2015年 10月20 日;

4、“有效期至”一栏统一填写为:按学制毕业年份20xx年6月30日,如:四年制2019年6月30日;

5、“学院”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学籍信息填写,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假期火车票优惠凭证”一页:

(1)“家庭地址”一栏填写xx省xx市xx 县即可;

(2)乘车区间(起点站—终点站):起点站统一为“洛阳”,终点站为“离本人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在外地打工暂住地最近的站点” (父母在外地打工的假期需探亲的同学必须持有父母居住地暂住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或房产证复印件,并报经学生管理科审核后才可以填写. 以上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学生工作处将按照文件严格审核办理);

(3)学生证审核盖章后学院为各班实际需乘火车同学写入火车票优惠卡信息,凭卡可享受半价或七五折购票乘车。

备注:

1、学生证必须用黑色水笔及正揩字体工整填写,不得涂改(建议组织字迹较好的学生统一填写);

2、本次学生证初办不收费用,但因个人填写等问题重办和丢失补办等将收取工本费,每本5元。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