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
管理部门是学校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活动的重点,机关作风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师生员工,根据校党委《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党政机关开展“优化管理,服务师生”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河科大发〔2014〕10号)、《河南科技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河科大人〔2003〕14号)文件要求,重申机关工作纪律如下:
1.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格请假制度。各部门正职领导请假应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副职领导请假5天以内由正职领导批准;请假6天以上经由正职领导同意后,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领导批准,其中科室领导请假由其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以上7天以内的,由部、处领导批准;请假8天以上,由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批准。
3.各部门正职领导是本部门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纪律的检查和监督,要指定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考勤员;有条件的部门可以实行签到制度。
4.办理签字手续的负责人公出或请假,要委托相关人员代签(有制度规定的除外),或由办公室记下办事师生的联系方式,待可以办理时立即通知。
5.因公加班的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安排调休。
6.学校成立机关工作作风督查组,检查各部门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服务用语、办公环境等情况,并公示检查结果。
人事处 纪委/监察处 机关党委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