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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补充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2:02 / 人气指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上报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补充工作要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各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2.各二级学院和研究机构待学校下半年补充工作要点印发后,研究制定本部门下半年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一部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学校《2016年工作计划要点》,认真对照《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要逐项说明原因。

第二部分:其他工作完成情况。着重说明本单位在2016年上半年工作中取得的突出业绩。

第三部分:附表。附《xx单位2016年上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表格模板见附件1)。

三、下半年补充工作要点

重点提出新增工作以及已列入年度计划但内容有新变化的工作。已经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要点且无实质变化的,不再重复列出。工作计划应附《xx单位2016年下半年补充工作要点》(表格模板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材料要重点突出,措施明确,言简意赅。

2.上报要求:

(1)工作总结及计划通过办公OA单位账号的“工作计划(总结)流程”上报。上传文档名称为“xx(单位名称)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补充工作要点”,表格一并附在文档内上传。

(2)请于2016年7月22日前提交分管(联系)校领导审阅上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