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本科生即将毕业,为圆满完成2016届本科毕业生党员的教育指导以及党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党委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召开一次本科毕业生党员大会,对所有本科毕业生党员进行专题教育和指导,教育其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意识、组织观念,掌握组织关系转接的程序和规定。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继续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而所在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可转到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已办理人事代理的可转到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3.工作未确定的,可以转移到父母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或原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已办理人事代理的可转到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4.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本科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党委。
5.人才服务中心不接收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办理人事代理的预备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回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者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6.所有本科毕业生党员要在离校前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1.各学院党委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本科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各项工作,指导2016届本科毕业生党员按时转移组织关系,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党组织。介绍信转往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限内重新办理。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6年6月。
2.对于出国(境)的本科毕业生党员,在其出国前,学院党委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学院党委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3.请各学院党委安排一名辅导员或本科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于6月12日(周日)上午9点到组织部办公室(开元校区博园A118)参加如何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培训。认真填写并核对《2016届本科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见附件),经辅导员认真审核,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后,纸质版于6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zzb@haust.edu.cn。所有毕业生党员均应登记在《2016届本科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
4.各学院党委要指派专人对所有本科毕业生党员档案进行检查核实,查看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并及时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