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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我校大学生应征报名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13:56 / 人气指数: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河南省军区、河南省教育厅和洛阳市军分区通知精神,从即日起,开始我校大学生征兵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应征报名对象

大学生应征报名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男性毕业生和在校生。本科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高职(专科)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在校男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身体、政审合格。女学生先在《全国征兵网》报名,由洛阳军分区统一组织选拔。

二、大学生应征报名时间

从即日开始报名,大学生应征报名至2015年6月底结束,暑假还可补报。

三、大学生应征报名方法

有参军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只要符合报名条件,均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按照《全国征兵网操作说明》(见附件),提交报名信息(身高、体重、视力都要填写合格以上标准;学费补偿代偿信息不能为空白;应征地:河南洛阳涧西区河南科技大学;学校所在地: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接受学历和专业审核,上传电子版照片,经系统审核合格后,一式两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的“主要经历”一栏填写完整后,到所在学院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行政章后交学校武装部。同时带齐学生证、身份证、毕业证(未发毕业证填学历证明,样表见附件)复印件,到学校武装部现场报名,填写《2015年应征大学生报名花名册》。经初检初审合格后,领取《预征对象通知书》。

四、参军有关优待政策

(一)考学升学优惠。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二)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为: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三)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补助标准。

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每年14880元。

五、要求

征集大学生应征入伍是加强国防建设,提高部队兵员素质的需要,也是大学生接受历练的极好机会。希望广大适龄大学生积极报名应征入伍,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各学院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征兵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征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征兵通告》发至每个学生宿舍,通过电话、短信、QQ、飞信、微信等方式,使每位适龄男性学生都知晓征兵报名时间。

六、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河南科技大学武装部(开元校区致远楼501房间)。

咨询电话:65627501,联系人:黄老师;64231340,联系人:魏老师。

微信平台:河南省征兵信息服务平台;微信号:henanzhengbing。

请相互转告。

武装部

2015年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