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各帮扶责任人: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脱贫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开展教育脱贫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就赴红里村开展“集中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驻村工作队责任
1.每次集中帮扶前,提前通知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要去完成的集中帮扶工作内容。
2.提前安排好帮扶人员到霍家沟、牛沟、九间房三个自然村的车辆使用工作。
3.每次集中帮扶结束后的一周内,统计好帮扶单位和帮扶人员本次帮扶工作完成情况。
4.驻村工作队员要经常与特殊贫困户的帮扶单位和责任人沟通情况,特别是有返贫倾向的脱贫户、未脱贫的贫困户、家庭或个人发生意外事故的贫困户等。
二、帮扶人员的责任
1.帮扶单位的帮扶责任人要亲自赴红里村参加集中扶贫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以指派熟悉帮扶工作、认识帮扶对象的工作人员参加,禁止指派不熟悉帮扶工作、不认识帮扶对象的其他人员参加。
2.每次集中帮扶前,帮扶人员要提前联系贫困户,了解、沟通相关情况,做好帮扶工作准备。没有联系到贫困户的单位和帮扶人员不再参加本次集中帮扶,另择时间自行安排。
3.帮扶单位每次参加集中帮扶的人数,不得超过所帮扶的贫困户数量。
4.返程前,帮扶人员要填写、完善《党员干部帮扶工作手册》。每次集中帮扶结束后,三天内要把帮扶电子台账及帮扶工作照片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haust.edu.cn。
三、工作通报
1.每次集中帮扶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参加集中帮扶的单位和人员统计情况。
2.每次集中帮扶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本次帮扶工作完成情况。
3.每次集中帮扶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