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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河南科技大学第六届歌咏比赛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日 11:46 / 人气指数:

各学院:

2015年是中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抗日战争是中国近百年历史上第一次取得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为让广大青年学生从悲壮的历史中吸取革命先烈伟大的精神力量,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永葆中华民族团结统一奋斗进取的强大力量,学校决定举行“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河南科技大学第六届歌咏比赛”。

一、主办单位

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艺术与设计学院

二、参赛资格

本校在册学生

三、参赛办法

(一)参赛曲目

规定曲目一首:《河南科技大学校歌》

自选曲目一首:从《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歌曲目录》中的歌曲选取,具体曲目见附件。

(二)参赛方式

1、合唱比赛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合唱队参赛人数不超过120人,男女不限,参赛者须为本学院学生。合唱队着装统一,队形整齐、新颖,精神面貌好。以上参赛人数均不包含领唱、指挥、钢琴伴奏。艺术与设计学院合唱团不参加比赛环节,只作为表演团体。

2、合唱比赛可采用钢琴、电子琴、手风琴、CD伴奏,伴奏人员请各学院自行安排。表演形式不限,可多样化(齐唱、轮唱、领唱、朗诵等)。

3、比赛不设初赛,直接进行决赛。

(三)比赛地点、时间

1、地点:开元校区会议中心。

2、 时间:2015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3、各参赛队在10月16日前将报名表报校团委汪昌峰老师,联系电话:65627513,电子邮箱hkdtwwyb@163.com

四、评分细则

(一)评判标准

1、声音统一、音质纯净、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正确。

2、对歌曲内容和时代风格把握准确。

3、对歌曲有较好的艺术处理,指挥伴奏效果好。

4、声部层次清晰、丰满,具有较好的合唱艺术表现力。

5、精神饱满,服装整齐,台风良好,队形美观。

(二)评分办法

1、评分采取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该合唱团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公布小数点后两位,工作人员保留小数点后面4位数备查。

2、比赛采用现场打分,不逐个亮分,只宣布平均得分的办法进行,每场比赛结束后宣布参赛队的成绩。

3、比赛成绩以各参赛队的最后得分为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五、奖励办法

比赛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六、比赛规则

1、各参赛队合唱、指挥及领唱必须是本校在册学生,伴奏人员在本学院师生中产生或用伴奏带,不允许借用校外人员训练、参赛。

2、比赛伴奏可采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CD伴奏等伴奏形式。主办单位只提供钢琴,手风琴、电子琴、CD伴奏各单位自备。

3、各参赛队在比赛中应上下场迅速,不得无故拖延,影响比赛进程者要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4、各参赛队按抽签顺序提前在后台准备。

5、各参赛队如对比赛分数有异议,须在结果公布10分钟内向组织者提出,不得在现场喧哗,逾期不予受理。

6、本次比赛本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重在参与,倡导节俭,不攀比,不浪费,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附件1: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河南科技大学第六届歌咏比赛报名表

附件2:自选歌曲目录

校党委宣传部 学工部 校团委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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