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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落实《河南科技大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精神专项督办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6日 11:10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示范点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学校2016年工作计划要点安排及下半年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开展落实校党委四个文件精神专项督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内容:

1.贯彻落实《河南科技大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实施方案》(河科大发〔2016〕26号)情况。

2.贯彻落实《河南科技大学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河科大发〔2016〕14号)和《关于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工作的意见》(河科大发〔2016〕15号)情况。

3.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方案》(河科大发〔2016〕22号)情况。

二、具体要求:

1.关于落实《河南科技大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实施方案》的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需要落实:根据校党委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落实《河南科技大学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方案》等三个文件的有关内容),并于9月16日前将电子稿发至dwbgs@haust.edu.cn;

(2)各二级党组织需要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于10月3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dwbgs@haust.edu.cn;

(3)各牵头职能部门需要落实:按照工作任务时间表和完成节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形成工作报告,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dwbgs@haust.edu.cn。

2.关于落实《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需要落实:制定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作为本年度向校党委述职述责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总结一起汇报。

3.关于落实《河南科技大学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工作的意见》的要求:

(1)校属各单位需要落实:积极配合开展双向出席观摩决策会议工作(详见“关于开展双向出席观摩决策会议的通知”),于10月30日前完成;

(2)校属各单位需要落实:做好对现行规章制度的全面梳理、修订和制定工作,完成单位和部门制度汇编,于11月10日前发至dwbgs@haust.edu.cn;

(3)各牵头职能部门需要落实: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不足形成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发至dwbgs@haust.edu.cn。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