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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乾园学生公寓经营性用房招租公告

发布单位:校办产业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7日 18:12 / 人气指数:

一、招租目的

引进相关的经营服务项目,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便利、完善的服务,提高国有资产收益。

二、招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三、公开招租的经营性用房规划方案及经营范围

(一)本期公开招租的经营性用房为开元校区乾园学生公寓半地下商业街。

(二)商业街房屋编号、规划方案及经营范围等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1日、5月14日、5月15日(8:30-11:30,15:30-17:30)

查看现场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自行查看现场。

2.报名地点:开元校区公共教学区三区四楼401室

(二)报名资格为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不接受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报名

(三)每个报名单位或个人只能报一间,报名时需确定所报商铺的房号。

(四)报名时提供资料:报名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可以委托人前来报名,法人委托人需持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查看原件,交盖有公章的复印件);报名个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签名的复印件。

(五)快递服务项目资质要求

1.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快递业务有关的公司。

2.具有对接中通、圆通、韵达、申通、汇通、顺丰等快递公司系统的服务平台,且报名当天需提供与至少三家(含)以上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原件以及复印件。

(六)招租保证金

投租单位或个人根据所报商铺房号缴纳招租保证金5万元(6号商铺)、10万元(1-5、7-9号商铺)、20万元(11-17号商铺)、30万元(10号商铺);付款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需与报名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一致;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纳招租保证金,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单位或个人需持校办产业管理处开具的《缴款通知单》在指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将招租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指定账号:

开户行:工行涧西支行

户 名:河南科技大学

帐 号:1705020809049088826

若跨行转账,请提前办理,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单位或个人缴纳过招租保证金后,需将加盖学校财务处印章的《缴款通知单》回执送回校办产业管理处。

五、招租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招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单位或个人招租时需携带银行转账凭证以备查验。

(三)报名单位或个人招租时如没按时到场,视为放弃投租。

(四)按照商铺房号依次组织招租活动,如单间商铺报名不足三家,该商铺本次招租不再进行;招租活动全部过程由学校相关部门参与并监督。

(五)中租单位或个人在签《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前将招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后,保证金无息退还;中租但不承租者,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有中租者于开租后两个工作日内持校办产业管理处开具的《退款通知单》到学校财务处无息退还招租保证金,保证金均退还到原缴纳账户。招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时,具体金额如下:3万元(6号商铺)、6万元(1-5、7-9号商铺)、12万元(11-17号商铺)、20万元(10号商铺),剩余金额退到中租单位或个人缴纳招租保证金的账户上。

六、招租方式及评定原则

(一)为保证报价的合理性、有效性,经专业评估公司评估,确定房屋招租最低限价(快递服务除外),详情见附件。各投租单位或个人报价低于所设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视为放弃本次投租;每间商铺依次进行招租活动,各投租单位或个人现场填写报价函并密封,待填写完毕统一拆封宣布报价;报价按元计算。

(二)分值计算

基准值=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数):每间商铺的投租单位或个人大于5家时,在计算基准值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去掉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仍有竞租资格,参与之后的分值计算);每间商铺的投租单位或个人小于等于5家时,直接计算基准值。

投租单位或个人的报价与基准值相比:相等者得基本分70分;每高于基准值1%从基本分上加1分,最多加30分;报价高于基准值30%(不含30%)的,每再高1%从满分100分的基础上扣1分;报价高于基准值40%(不含40%)的,每再高1%从满分10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低于基准值的,每低1%从基本分上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数据均采取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中租单位或个人

得分最高者为中租单位或个人;如最高得分出现并列时,报价最高者为中租单位或个人;如最高得分和报价出现并列时,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报价最高者中租。

七、其他事项

(一)中租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河南科技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商铺经营项目及范围。

(三)中租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中租商铺号所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不得随意更改。

(四)中租单位或个人必须于中租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河南科技大学或其授权的单位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者,视为放弃中租资格,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价为中租价,房屋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并在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办齐相关的工商、税务、卫生等各种证照。

(五)合同期为年,租金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一次缴纳一年,按10个月/年缴纳。

(六)承租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商铺进行转租或抵押,一经发现将无条件收回其商铺同时按合同条款进行惩罚,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承租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七)承租单位或个人中租后自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者承担),装修过程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不得吊顶,不得更换防盗门,门头向外延伸不得多于5cm,装修方案需由管理部门审定签字后方可实施。免租金装修时间15天,首期租金按扣除免租金装修时间后的实际天数计算。

(八)若因政府行为或学校布局调整而对商铺进行拆迁、基建、门面整改等,合同自行终止,学校不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关赔偿责任。

(九)各承租单位或个人负责打扫各自商铺内的卫生,所有商铺垃圾统一按学校要求倾倒至指定地点;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费按经营面积由全体商户共同承担,具体费用在签订合同中予以明确。

                                                  校办产业管理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