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6〕7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在我校组织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我校拟推荐河南省文明班级1个(含研究生和本科生班级)、河南省文明教师2名、河南省文明学生3名(含研究生和本科生)。
各学院根据自愿原则,限推荐河南省文明班级1个、河南省文明教师1名和河南省文明学生1名。
二、 评选办法:
1.组织初评:由学校文明委办公室组织评委根据上报的申报表和相应证明材料情况进行初评,按照文明班级1:3比例,文明教师和文明学生1:2的比例,初评出候选文明班级3个、候选文明教师4名、候选文明学生6名。
2.全校公示:进入现场评审的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违反文明标准行为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
3.现场评审:通过初评的候选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将进行5分钟的PPT汇报,最终将按照评审成绩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评选标准:
(一)河南省文明班级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6.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河南省文明教师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行为。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热爱教师工作,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三)河南省文明学生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爱人民、爱社会主义。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友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四、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
10月11日前,各申报单位将《河南省文明班级申报表》(附件1)、《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附件2)、《河南省文明学生申报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正反打印)交至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致远楼317室),电子版发送到gyx@haust.edu.cn,联系人:郭迎新(64231495)。过期不候。
上报申报表时应附集体或个人所获得的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1.此次“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
2.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评比标准,抓紧时间安排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选、审核、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