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编制2018年度校内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发[2017]5号)要求,2018年部门预算须于2017年11月24日前报送财务处。截止日前,仍有个别部门未报送,请未报送的部门务必于2017年11月30日下午5点前在财务服务平台—预算申报系统中上传数据,同时在系统内打印纸质版经主管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财务处,逾期未报的将直接影响本部门2018年预算。
财务处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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