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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及报送整改落实相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5日 17:19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豫群办发〔2014〕43 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及报送整改落实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豫群办发〔2014〕43 号文件(附件一)精神,对照“一方案两台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回头看”。主要围绕(1)突出学习重点,看认识是否提升;(2)对照整改台账,看清账是否到位;(3)聚焦制度建设,看是否务实管用等方面开展单位自查。

二、报送材料

各二级单位在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整改落实有关情况,报送具体完成情况。

1. 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完成情况

主要指机关各部门承担的校级整改项目以及本部门整改落实台账中列出的整改事项的完成情况,各教学单位、直属、附属单位整改落实台账中列出的整改事项完成情况,主要包括“近中期整改事项”和“远期整改事项”。各单位填写附件二。

2. 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情况

指各单位负责的校级制度以及本部门制度建设台账列出的制度的建设情况,包括制度的废改立情况。各单位填写附件三。

三、报送说明

各二级单位应认真填写附件二、附件三,并提交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的结项报告,于2015年1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邮箱:hkdqzlx2014@163.com。各单位如果已经将完成的整改事项报告报送至活动办,这次只填写表格,不再报送结项报告。

河南科技大学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