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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8日 12:19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紧急通知精神和巡视组对我校的整改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校属各单位办公用房。

二、整改标准

正厅级30平方米、副厅级24平方米、正处级18平方米、副处级12平方米、科级及以下9平方米,以上均为使用面积。

三、整改原则

从严掌握标准,一步整改到位;以调换为主,改造为辅。坚持实事求是,尽量减少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办公用房不便分割或改造为由影响整改,应严格对照落实标准。

四、整改时限

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五、工作步骤

(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多部门任职或占用多处办公室的只能保留一套办公室,其余全部腾退。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立即腾退。

(二)2016年12月15日前各单位完成调整改造工作,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清理整改工作负总责。要严格标准,准确把握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政策要求,不搞变通,不留死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及时整改,按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内容要求认真整改,逐项填报,处级干部办公用房纸质平面图要求一人一份(附件1),图纸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本人及经办人签字;两名以上处级干部同一间办公用房的,可绘制一份平面图,标注共同使用人,并同时签字。各单位要绘制办公用房整体平面图(附件2),标注清楚每个房间的房号、面积、人数、用途等。以上材料和整改情况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至博园B101房间,电子稿发至xzk@haust.edu.cn。

(三)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清理整改工作有关规定。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派督查组到校检查,学校也将成立由党办、校办、纪委/监察处、后勤管理处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全校办公用房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实地测量。在检查中,对组织实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数据弄虚作假,工作不负责任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