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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关稽查我校减免税进口设备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1日 16:07 / 人气指数:

各相关院系及实验室:

洛阳海关依据减免税进口设备管理有关规定,于2016年4月7日开始,对我校在监管期之内的进口设备进行稽查。待抽查设备清单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准备,随时迎接海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1、按海关要求,我校需提供每台待抽查设备的三张图片:设备外观图片(要清晰完整地展示设备的构成和外形)、设备标牌图片(生产厂家安置于设备外表的参数铭牌,要求清晰特写)、资产标签图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标签,要求清晰特写)。请各相关院系或实验室安排专人拍照,于4月15日之前发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邮箱sbgl@hausr.edu.cn

2、按海关要求,减免税进口设备要安放于指定地点,由指定的专人保管,在减免税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盈利和生产。如果需要在其他地点进行科研使用,必须提前向海关申请报备。请各相关学院或实验室照此做好准备。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