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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1日 08:50 / 人气指数:

各学院:

按照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整体安排,为了使毕业生能按时、顺利离校,保卫处就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类型

1、入学时户口迁移到我校,现已落实就业单位,户口迁往报到证载明的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

如果就业单位不能接收户口,或者个人不愿意将户口迁往报到证载明的单位,则只能迁回原籍。

2、入学时户口迁移到我校,现未落实就业单位,本人户口只能迁回原籍。

3、入学时户口没有迁入学校,而就业单位要求从学校迁出集体户口的,由所在校区保卫处综合科和辖区派出所协商解决。

二、时间安排及办理办法

1、时间安排:2015年6月15日 —6月19日集中办理。

2、办理办法:集中办理期间,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到所在学院登记填写《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信息登记表》,各学院要安排专人登记,并将《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报至所在校区保卫处综合科,由保卫处综合科按辖区派出所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集中办理时间段以外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直接到所在校区保卫处综合科咨询解决。

三、各校区保卫处综合科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开元校区:综合一科(开元校区图书馆113室);65626110

西苑校区:综合二科(西苑校区北院门口); 64231787

景华校区:综合三科(景华校区南院门口); 64830321

周山校区:综合四科(周山校区北门口); 64282254

附件: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信息登记表

保卫处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