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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处 /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5:23 / 人气指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计划实施期满的社会发展科技领域河南省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二、执行时间

自2017年9月1日起所有拟提交结项项目均按此结项程序及有关要求执行。

三、结项程序

1、结项时,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已有账号的老师用原来的账号登录,没有账号的老师注册后登录。

2、经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复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打印的纸质结项材料(书籍式装订)由一式三份,由各单位汇总后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jihua@haust.edu.cn

3、按照河南省科技厅有关要求,项目结项原则上采取委托结项的形式进行。我校承担的项目,由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结项,结项材料包括: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专家出具的结项意见(要求外单位、同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位、其中至少1名财务专家);

(3)对于项目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需要由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4)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到科技处复印)复印件;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

(6)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以及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

四、特别注意

1、各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前应查看申请书,对照预期成果是否完成目标任务。

2、发表论文成果应标注项目编号。

五、截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应于12月15日前在“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将结项材料于12月22日前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刘江辉 联系电话:64231781

                                                 科技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