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保安服务质量,维护教师职工利益,我校与保安服务公司《2014年保安服务合同》于近日签订,合同约定了“校园被盗案件赔(补)偿专款”,请教师职工进入“武装部保卫处”网页查阅。
保卫处
2014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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