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洛阳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及2015年度洛阳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洛阳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讲话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三次、十四次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服务洛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以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重点,突出应用对策性研究,动员全市社会科学研究力量,通过广泛深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各界提供咨询,为建设名副其实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2.申报要求
(1)洛阳市社科规划课题为市级课题。申报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对资助课题给予相应资金配套,对自筹经费课题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倡导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倡导专家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课题负责人的专业应当与申报课题学科一致,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3)申请立项的课题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写出书面说明,报规划办同意后方可延期。
(4)做好课题申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成果特别突出的初级以上职称人员也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党政机关科级以上工作人员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5)申报者原则上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特别鼓励申报者结合洛阳实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基础研究要具有创新性,应用研究要突出可操作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6)市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要把基地研究指导课题作为选题的重点,每一个研究基地至少要申报一项重点课题开展研究,所申报的课题必须是市委市政府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并提出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此项工作将作为内容之一,纳入市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年终考核。
3.申报和评审程序
课题申报者必须认真填写2016年《洛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各学院要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并在审核合格的申请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6日12:00之前统一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原件1式6份,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社科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kjh@haust.edu.cn邮箱。
二、2015年度洛阳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工作
1.结项材料包括:
(1)“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和“研究报告”一般项目各1式6份,重点项目各1式6份,“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中的“所在单位审核批准意见”由所在院系领导签署,盖所在单位公章;
(2)填写完成的“洛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专家(个人)鉴定意见表”,一般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自行邀请3位专家(校内不超过2位)分别鉴定并填写意见,专家签字后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专家每人填写一份《专家鉴定意见表》附在后面装订。重点项目由洛阳市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专家会议鉴定,但需将《专家鉴定意见表》空白表装在档案袋内;
(3)项目的鉴定材料(研究报告)封面统一左侧装订,封面统一格式见附件。请将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研究报告、洛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专家(个人)鉴定意见表装进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贴上封皮和各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的纸质版于2016年1月6日报送至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kjh@haust.edu.cn邮箱 (主题及文件名称:市社科项目+主持人姓名);
2.课题组成员如有变更,主持人应写出变更申请,加上所在单位公章;
3.有经费的重点项目由项目组自行办理经费决算表、财务部门手续;
4.未按要求按时递交结项材料者,项目负责人将被取消 2016 年洛阳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资格。
联系人:高晓燕
联系电话:65627592
社科处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