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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中央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0日 17:17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预防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营造欢乐、祥和、廉洁、轻松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二、严守纪律。校属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上级各项规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防止铺张浪费现象,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并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2. 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公款私请等活动;

3.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 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各类会员卡(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按规定登记上交);

5. 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

6. 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等行为;

7. 严禁以赌博、变相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

三、强化督查。校纪委监察处公布举报电话(传真):0379-64231971,举报邮箱:hkdjwjc2@haust.edu.cn,接受群众举报。并在“双节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一经查实,依纪依规及时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坚决查处并通报;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纪委

河南科技大学监察处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