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7月3日发布了《关于扩大限制尾气排放不达标机动车辆通行区域的通告》,自今年8月1日起,扩大尾气排放不达标机动车辆限行区域,凡尾气排放不达标机动车辆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学校现有的两辆宇通通勤客车均系2004年购置,属柴油欧II排放标准,已不符合国家排放规定标准。学校通勤车接送教职员工上下班的行驶线路被划入洛阳市限行区域内。
面对通勤车运行出现的新情况,学校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研,提出了购买新的通勤车的方案。7月12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方便广大教职工跨校区上下班,同意购买两辆大型普通客车,原两辆宇通通勤车作报废处理。
依据校长办公会决议,相关单位立即行动,按采购程序启动了车辆购置工作,先后与河南省及洛阳市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进行了多次联系和沟通。由于受政策性限制,目前事业单位暂停购置一切车辆,所以,目前两辆通勤车购置工作暂时无法实施。
鉴于上述原因,自本学期起停止校车运行。由此给各位教职工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