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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10:24 / 人气指数: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2017年度申报工作开始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为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在促进政产学研金与用结合和军用协同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设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军用融合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5个奖项。

二、推荐与申报

凡符合《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申报规定,具体如下:

1、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已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有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团队,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或个人。

2、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在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结合,营造产学研合作的良好政策环境、创新环境中发展重要作用,有突出作为的单位和个人。

3、产学研军用融合奖:在推进“军转民”、“民参军”科技融合发展方面,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军产学研用结合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多方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或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新性贡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制度。

5、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结合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是我国产学研界年度十大创新人物。

三、注意事项

1、创新奖、促进奖、军民融合奖单位不可同时申报,同类奖项的单位奖与个人奖不可同时申报,已获创新奖、促进奖的单位和个人三年内不能重复申报。

2、创新成果奖应多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3-5家;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创新成果奖;申报项目完成时间不少于2年;附件材料应附第三方鉴定和查新报告。

3、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参加各奖项的申报。

四、材料申报

电子版(包括申报表、附件)发送到chengguo@haust.edu.cn;纸质申报材料,按照封面、申报表、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封面硬纸打印,竖向左侧胶装。交2份到科技处301,截止时间;7月25日。

联系电话:64231386

                                                                                                科技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