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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获得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填报《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11:31 / 人气指数:

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经开始,按《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资助项目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为按时完成我校《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现将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写通知已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名单已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公布,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登录ISIS系统,查看《批准通知书》。

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批准通知书》中研究期限、资助金额和修改意见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并根据《批准通知书》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加以修改,特别应注意按照计划书的填报说明和本通知要求填写计划书。若基金委各学科处有其他要求并在通知邮件中加以说明的按其特殊要求处理。

三、计划书填写及上交程序:项目负责人在基金委ISIS系统网上填报《资助项目计划书》,需要返回修改的计划书,请项目负责人与科技处联系,由科技处操作从ISIS系统中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后重新在系统内提交。

四、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五、正文部分:如果《批准通知书》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书》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六、资金预算表填写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熟知项目资金开支范围。

2、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基金委财务实行预算管理制,实际支出必须在预算内才能支出,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进行科学预算,上报后一般不准调整,如要调整,必须向基金委提交调整报告。

3、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

七、提交资助计划书时间节点

1、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9月9日上午12点前在ISIS系统中网上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

2、9月16日上午12点前,请项目负责人将根据科学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计划书电子版再次提交。

3、9月22日上午12点前,项目负责人将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的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应保证与电子版一致)送至科技处。

4、请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邮件要求日期,如需提前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按时上交计划任务书。

联系人:刘江辉

联系电话:64231781

                                                                                  科技处

                                                                               2017年8月23日